关于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271

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5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及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三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以及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汇总后101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招就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子档发与刘忠英老师,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有: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并收集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于一张A4纸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性证明复印件(备注:1、有效的低保证明是指申报求职补贴当年的低保证复印件(含连续年审标识的页面复印件),若当地确无年审要求的可提供低保金享受户主人员正在领取低保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流水明细复印件(银行存折含半岛线上官网,低保明细需复印至申请补贴前一月);2、无法提供低保证的,可请当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必需提供原件,证明内容须规范明确该生家庭成员情况,享受低保人员具体信息(身份证号码,与学生关系)享受待遇时间等相关内容)。残疾毕业生需附残疾证复印件。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学院按类别填写汇总表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红色项必填蓝色项根据相应类别填写,请看范例,见附件

(二)申请信息公示

学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就业信息网(网址www.jy.xhu.edu.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三)其他流程

学校按照成都市郫都区相关部门安排进行信息报送,待补贴到校后由学校计财处发予学生账户

  

  

招生与就业处

2017913

  

附件:1.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附件1

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盖章)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一寸

免冠照片

生 源 地


学    历


专     业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QQ


家 庭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箱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申报类型

  □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申请

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就业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表一式两份,区(市)县就业局、学校各存一份。


附件2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2018届)

学院名称(盖章):

低保家庭毕业生人数

残疾毕业生人数

国家助学贷款人数

合计

申请资金总额

备注

城镇

农村

小计






































学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日期: